深圳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遴选

发布日期:

2021-11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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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30日结束申请

深圳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遴选

(一)申报基本条件:

1.依法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)登记设立两年以上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。

2.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,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。

3.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。

4.上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%,或者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%。

5.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%以上。

6.以上第3、4项指标要求,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,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科技进步奖、质量奖企业,“创客中国”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及其他创新能力强、发展前景好的企业,可适当降低标准不超过50%。


(二)好处

1.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证书有效期三年;

2.优先推荐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和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;

3.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期将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到企业所在区主管部门,在融资服务、创新帮扶、专题培训、资金扶持等方面对“专精特新”企业进行重点扶持。

同时,建立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培育库,主动服务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

4.习大大提出:专精特新是趋势;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“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,这标志着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上升到国家层面。深圳市、区两级预计后续会出台相关补贴政策